A女士喜孜孜地告訴我,她認養的老人掛點了,她已經認養了他一年多,終於可以領錢了。我一頭霧水,於是她說明了她經由朋友的介紹開始認養老人,一個月兩千元認養一名,如果老人在三個月內去世,錢就收不回來;如果認養的老人活過三個月死亡,那麼認養的人就可以得到一筆錢。金額計算的方式A女士沒有明說,是否活越長,領越多,利率怎麼算,就不得而知,但是對於能在投資一年後就能領到一筆回本的錢,她似乎很興奮,也興沖沖地打算要再繼續認養更多的老人。言談中,她口中的老人,似乎是養老院的住民。至於那個老人是誰、因為什麼病因去世,有沒有親人等,都不在考慮的範圍內。甚至於說她希望現在手中投資的老人也可以早點去報到,這樣就可以快些拿到錢。
震驚於她的貪得無厭,但也不是頭一遭知道她為了賺錢,什麼都去試,只要不犯法,什麼仁義道德都不是阻礙。或許是愚蠢、或許是天公在看,她 “賺” 的錢,總是比付出去得少,但是她仍然樂此不疲。
對於這樣 “認養老人” 的運作,我思考了一下,第一個想到的問題是:這些投資人拿到的利息是怎麼來的?我能想到的來源有三:
一、從越來越多的會員繳的 “認養金” 而來
如果是這樣,在沒有開源或做其他投資的情況下,過世的老人讓 “領養者“ 多領的錢,只能從其他的領養者繳的月費中支出,拿他人的月費付利息,最後就是那個 “組織” 在收到一定的金額後落跑,落跑之前有領到錢的領養者算他們好運,沒領到的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。反正那些領養人也不知道領養老人是不是確有其人,說不定捏造出一些人名,再開一些支票給幾個起始的會員,讓後進者知道或製造錢是可以領到的假象,就能像某些鄉土劇,演個四五百集不是問題,掛掉的人還可以活過來也說不定。
二、領養者繳的月費再去作投資
這個方法就很像投資基金,每個月的月費就好像定期定額的基金投資,但前提是這個 “組織” 需要一個很有投資眼光的經理人,才能確保投資不會吃掉太多本,還能持續支付給老人去世所需支付的利息。當然,把這些募集來的資金去放高利貸也是一個方法,就看那個背後的組織多有勢力。
三、賺保險公司的錢
要使用這個方法需要安養院人員跟保險業務員配合才行。首先,需要勾搭上安養中心的人或看護之類的人,知道哪些病人可能不久人世,但又要能至少活三個月,最好沒什麼家屬會去探望,然後結合保險公司的業務,讓他承接人壽的案子,但是不要做身體檢查的,雖然保費高一點,但是反正月費有很多人付,他等於是無本生意,本是別人出的。要保人可以不是被保險人本人,被保險的老人搞不好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被保了壽險,反正他走了,錢也用不到。去世的壽險金就由保險業務、安養中心、某組織、跟繳月費的領養人分,反正遊戲規則都是那個組織訂的,它高興給領養人多少,就給多少。最好這個拿到錢的領養人,可以再口耳相傳介紹更多的呆瓜進來付保險費,還可以達到宣傳的效果。
當然,這都是我根據聽來的隻字片語,自導自演的鄉土劇,雖然沒辦法掰到四五百集,但也頗具娛樂效果就是。生意場上打滾久了,貪婪的事也看/聽不少,用土地賺錢、用還沒生產的小麥賺錢(期貨),用死人賺錢…
不知道那些領養人有一天也變成別人打賭的標的,成天被人咒死(但要活過剛開始的三個月),他的感想是什麼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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